输液医疗过失的情形
构成输液医疗事故的输液过失行为主要有:
1. 输液过失感染。包括违反消毒灭菌、无菌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致使输液部位消毒不完全、输液器污染;违反药品管理、使用规范,输液液体带菌等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行为。带菌液体系医方自制的,可构成医疗事故;购买的,除非医方在购买、保存和使用中均无过错,否则,可构成医疗事故。
2. 输液时违反查对义务,过失加入配任禁忌药物或误加有害药物;加入过敏药物,违反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
3. 加压输液时违反床边监护需求,或输注时液体走空,致使形成气栓;违反常规或忽视患者病情和体质,输液过快或过量等导致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
4. 发生输液不良反应,抢救不及时或抢救失误的,应对由此造成的患者损害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