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许可合同
分许可合同又称可转让许可合同,是指许可方根据许可合同,除了允许被许可方在约定的期限与范围内使用所许可的技术外,还允许被许可方向其他第三方转让其取得的全部或部分的技术使用权。习惯上将第三方从被许可方处得到的技术使用权称为分许可或子许可;相应的,许可方与被许可方之间的许可合同便称为总许可或母许可。
二、分许可的注意事项
分许可应当特殊注意下列事项:
1. 判断被许可人能否进行分许可,要看许可人是否在商标使用许可协议中明确授权被许可人对被许可商标进行分许可;
2. 无论是排他许可还是普通许可,经商标权人特别授权,被许可人都可以进行分许可,但分许可必须是普通许可;
3. 分许可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主许可的有效期限,超过期限的部分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