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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之债

民商法

简单之债是与选择之债相对应的概念,是指债的标的是单一的,当事人只能就该种标的履行的债。这种债的关系较为简单,特定的标的不能履行则构成全债的履行不能。

简单之债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一种简单的债务关系,即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一定金额或履行某种义务,而债权人则有权利要求债务人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债务。简单之债的性质是单一的、不可分割的,债权人只有单一的权利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能将其转让或分割。简单之债的履行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或定期支付。如果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包括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其民事责任。
395 次浏览  · 更新于 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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