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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 吉林 郑州市

经理作假账侵占公司10万现金,构成犯罪吗?归哪个部门侦查?

1 解答 0 浏览 2016-09-04 15:09
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利用职之便,作假帐侵占公司大额(以10万计)现金,是否属于犯罪,如是,属于什么罪,那个部门侦办?。如果该有限责任的股东单位不予追究,是否就不是犯罪了。
律师解答共 1 条
耿一铭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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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利用职之便,作假帐侵占公司大额(以10万计)现金,构成职务侵占罪,属于刑事犯罪,公诉案件,即使有限责任的股东单位不予追究,也是犯罪。 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271,6265138]271[/art]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0 有用 2016-09-05 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