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过户后房管局为更改建房证的名字,我能要求补偿吗?
我在2002年买了同村一套房子并过了户·同年卖了老房子·建房证是我父亲的·原来我和妻子儿子跟我父亲一起住·没有别的住宅·2012年搞拆迁发评估单·我才知道我买的这房子·在乡房管站过户以后并没有把建房证名字改成我的名字·等于我被骗十年·等于我这十年住的是别人的房子·我在村里没有房子·我想去找乡里评理·我儿子拆迁前已满18周岁·早应该批给我们一块房基地·让我儿子建房·现在村子已拆·但尚未还迁·我还能找回损失吗·乡里是不是应该负责任·请您给我解答解答·谢谢
问题补充:
过户时是从村里会计那开的介绍信·才到乡里房管站过的户·原来卖房人也不知道房子过户没改名这件事·过户费是买房人花的·收据可能在人家手里·乡里说没人纠·房子就是我的·如果有人追究·乡里耽误我这么长时间·是不是应该给我补偿·请您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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