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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甘肃 通州区

国家工作人员以借款为名索取财物的,构成受贿罪吗?会判刑吗?

1 解答 0 浏览 2016-08-22 07:33
我朋友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借款的名义向别人索取了五万元,现在对方报警了,我朋友构成受贿罪吗?会被判刑吗?
律师解答共 1 条
耿一铭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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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朋友向别人索取了五万元,构成受贿罪,会被判刑。 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385,6265252]385[/art]条、第[art@1195857#386,6265253]386[/art]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对犯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0 有用 2016-08-22 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