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工作,工资太少,想不交社会保险,符合法律规定吗?
我刚刚出来工工资又太少了 我不想交社会保险,可以吗,符合法律规定吗?
律师解答
你好,根据以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是义务,你必须缴纳社会保险,不缴纳的,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law@13112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law]》第[art@131125#4,3099896]4[/art]条、第[art@131125#12,3099904]12[/art]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2016-08-19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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