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克扣押金合法吗?
您好!A和B跟房东租了一房一厅,他们一起住了房间,然后把厅租给了我,我是9.22搬进去的,搬进去时交了22-30号的房租,同时交了一个月的押金,当时时没有签订合同的,她们只是给了我一张收据,上面写着收了我480押金,不租满2个月不退押金,同时口头上说不够2个月不收最后一个月租金,然后现在由于工作的关系我要在10.22左右搬走,但是她们不肯退还我押金,同时10月份租金也不肯退,也就是说我只住了一个月却花了超过2个月的租金。我们当初没有签书面协议,而且我当初的理解是如果我10月份走她们就不收我10月份的租金,只是不退我押金,她们现在有权这样做吗?合法吗?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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