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存东西被丢失,受侵害的权利人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爱好滑雪,前段时间我到滑雪场去滑雪,把衣服、钱、手机寄存到滑雪场的存放处,并且提前给了存放费,后来取衣服、钱包等东西的时候,我发现钱包里少了二百元,衣服还莫名其妙的被弄脏了,滑雪场不承认他们的过错,我非常气不过,由于前段时间我太忙没有时间打官司,现在我想到法院告滑雪场,不知道超过了诉讼时效没有?
律师解答
你好,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根据《[law@124070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009修正)[/law]》第[art@1240707#136,6555082]136[/art]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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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6 13:02
你好,寄存财物被丢失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只要没超过一年,你都可以起诉,就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根据《[law@116546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law]》第[art@1165463#136,6263446]136[/art]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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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6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