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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劳务

以劳务派遣形式工作十年,能否与实际用人单位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1 解答 0 浏览 2016-08-14 12:28
我在单位工作了十年,但是都是以劳务公司派遣的形式工作的,请问有没有理由要求与公司签定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律师解答共 1 条
赵律师 执业律师
咨询 TA
您好,您的用人单位是劳动派遣单位,实际用人单位只是用工单位。 根据《[law@124843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law]》第[art@1248431#14,6635394]14[/art]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16-08-24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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