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雇佣人在雇佣活动中受伤,雇主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如何起诉?
我姐夫是给老乡(私人)开车!前两个多月在货车装卸货物时摔下受伤导致腿部骨折,至今在医院未愈。工作在广东,现转回老家郴州治疗。雇主一开始提供了1万2千左右的医疗费和营养费,生活费和误工费,等拒付。我们应该在哪里起诉?雇佣关系如何证明啊?
律师解答
您好,根据《[law@119587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law]》第[art@1195875#9,6548991]9[/art]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0 有用
2016-08-23 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