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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福建 朔州市

婚前赠送子女的财产要做婚前财产公证吗?房屋婚后过户的是个人财产吗?

2 解答 0 浏览 2016-08-10 11:13
女儿要出嫁啦,我给女儿陪了嫁妆有:一套营业门店(产权是女儿的名字),一个彩票投注站(业主名字是我的),一套住房(二手房,没过户,签了私下协议,协议上有我和女儿签字),以上全是女儿没领结婚证之前办的,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吗?房屋婚后过户的是婚前个人财产吗?
律师解答共 2 条
刘律师
刘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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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前接受赠与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前财产无需公证,婚前赠送的房屋婚后过户的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 根据《[law@1117785]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law]》第[art@1117785#17,6261986]17[/art]条、第[art@1117785#18,6261987]18[/art]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16-08-10 11:37
耿一铭
耿一铭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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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给女儿的嫁妆在其结婚前的行为,属于你女儿的婚前财产,没有办理过户财产有你和你女儿签订的协议,在婚后过户也属于你女儿的婚前财产。为了避免以后离婚产生的财产纠纷,你们最好做婚前财产公证。 根据《[law@1117785]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law]》第[art@1117785#18,6261987]18[/art]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16-08-10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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