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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司 浙江 榆林市

法院误认夫妻关系,错拘15天、扣押财物,寻求律师帮助维权?

1 解答 0 浏览 2016-08-09 10:05
我的一个朋友向别人借款50万元,后因赔本还不上款去外地打工。我们不是夫妻关系,法院错认是夫妻关系,因此我被拘留15天。当时身上所带的钱3000元也被扣除。小汽车马自达2被法院扣回。我在看守所坐到12天时,法院出据了改判相关文书。车退还了,但钱尚未退还。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共 1 条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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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根据《[law@118140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law]》第[art@1181407#3,3930515]3[/art]条、第[art@1181407#4,3930516]4[/art]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0 有用 2016-08-18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