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村长办事对方收了钱没给办事,是何人是虚构的,我构成行贿罪吗
我托人(该人是村长)办事,事没办成,但钱(6万)他不想返还,我在刑警队报案,经调查他承认拿我钱了,自始至终他就没托人给我办事,事和人都是他虚构的,他现在已经被移交检察院,现在他家人已经把钱还给我,我构成行贿罪吗?谢谢律师!
律师解答
您好,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389,6265256]389[/art]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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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8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