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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北京 银川市

母亲去世留下房产一处,若把房产转到子女名下,手续如何办理?

1 解答 0 浏览 2016-08-08 15:42
律师,您好! 我们的情况是这样: 约二年前, 母亲去世, 留下 上海**区 一处她与父亲同住的房产A. 约一年前父亲买了新房子B. 数月前, 父亲再婚, 已搬去房产B 居住, 致使房产A 空出. 现父亲想要出售房产A, 我们俩姐妹(目前都居住在美国)表示反对. 请问 : 1) 父亲是否有权利出售房产A? 按理说这是母亲的遗产的一部分, 应有属于我们二姐妹的. (当时因事出突然, 母亲未留遗嘱, 我们并未处理遗产事宜, 目前房产A产权仍在父亲与母亲二人名下). 2) 若我们说服父亲把房产赠与转让到我们名下, 请问手续如何? 转让费或税大约多少? 是否需要受赠人(我们姐妹俩) 在场办理? 是否可以通过公证书或代理人代办而本人不在场?
律师解答共 1 条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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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若无遗嘱,子女有权继承母亲留下房屋,父亲无权出售。办理房产赠与手续及费用建议咨询当地房管局。 根据《[law@1166677]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law]》第[art@1166677#10,5399475]10[/art]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0 有用 2016-08-18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