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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 江西 淮北市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1 解答 0 浏览 2016-08-06 14:59
如果个人行贿5、6万元,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解答共 1 条
刘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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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389,6265256]389[/art]条、第[art@1195857#390,6265257]390[/art]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对犯行贿罪的处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0 有用 2016-08-08 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