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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劳务

被辞退后,公司若不给经济补偿,该走法律程序还是劳动仲裁?

1 解答 0 浏览 2016-08-05 10:23
我被辞退了,现在工作没了,房屋没了,生活没了着落,**公司是否应给予补偿,应怎样给予补偿?公司不依法办事我该怎么办?应走法律程序,还是通过劳动仲裁?
律师解答共 1 条
耿一铭
耿一铭 执业律师
咨询 TA
你好,你被辞退,公司应给予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你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金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law@124843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law]》第[art@1248431#47,6635427]47[/art]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16-08-05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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