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以工作质量差为由不发工资,还让我赔偿损失,该怎么维权?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在一家小厂做机修工作,月工资6000元。到现在为止还欠我工资12500,找老板要他说废品多了还要我倒陪,说白了就是不想给工资,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你好,单位拖欠工资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根据《[law@124843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law]》第[art@1248431#85,6635465]85[/art]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016-08-03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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