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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律咨询 > 我的劳动合同中的竟业禁止条款是否有效?
劳动劳务 湖北 衢州市

我的劳动合同中的竟业禁止条款是否有效?

1 解答 0 浏览 2016-07-30 06:12
问题补充
律师: 您好,我于2011年8月进入所在公司。当时签订劳动合同中有一条竟业禁止条款规定我在离职之后两年内不得在中国区域内从事相关行业工作。补偿金额为基本工资60% 并非月收入,且规定补偿金于在职期间算在工资内发放而没有体现出补偿金额。如违约需赔偿违约金10万。本人在职期间约定月底薪5000,分基本工资1500、岗位补贴(含加班费)1500、绩效考核2000。本人从事岗位为销售。我以于2012年9月离职,现公司要求我履行竟业禁止协议。请问律师我的劳动合同中的竟业禁止条款有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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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1)
刘律师律师
2016-08-03 15:19
你好,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如果不属于以上的情况的则竞业限制的条款因为违法劳动法而无效。 根据《[law@124843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law]》第[art@1248431#23,6635403]23[/art]条、第[art@1248431#24,6635404]24[/art]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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