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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被传销团伙骗去金额一万多,报案后,钱能要的回来吗?

1 解答 0 浏览 2016-07-25 21:10
我被传销团伙强行要求打了一万多,要在那报案,钱能要的回来吗?
律师解答共 1 条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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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关注本案进展,等检察院提出公诉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根据《[law@117476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law]》第[art@1174764#44,553539]44[/art]条、第[art@1174764#99,553594]99[/art]条,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0 有用 2016-08-04 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