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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湖北 福州市

人民法院违法采取的财产查封措施的,能申请国家赔偿吗?

2 解答 0 浏览 2016-07-25 11:39
我朋友被人民法院采取的财产查封措施,是违法的,能申请国家赔偿吗?
律师解答共 2 条
刘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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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人民法院违法查封财产的,受害人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根据《[law@118140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law]》第[art@1181407#18,3930530]18[/art]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0 有用 2016-08-04 11:43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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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最高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申请国家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有以下几类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2、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包括5种行为: (1)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保全措施或者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保全措施的; (2)保全案外人财产的(但案外人对案件当事人负有到期债务的情形除外); (3)明显超过申请保全数额或者保全范围的; (4)对查封、扣押的财物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毁损、灭失的(但依法交由有关单位、个人负责保管的情形除外); (5)变卖财产未由合同评估机构估价,或者应当拍卖而未依法拍卖,强行将财物变卖给他人的。
0 有用 2016-08-04 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