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前请病假4个月,休养期间已终止劳动合同,如何维权?
劳动合同到期前五天因病请病假回家休养,现四个月了在家病假休养。现单位通知劳动合同到期己过三个月劳动合同己终止了。我该怎么维护权益?
律师解答
你好,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为你的单位违反了劳动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law@124843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law]》第[art@1248431#42,6635422]42[/art]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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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6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