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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新疆 岳阳市

怎样对自己婚前房产立遗嘱,房产由父母和女儿继承?

1 解答 0 浏览 2016-07-23 23:42
婚前我父母全款给我买了套房产,如果有一天我有突发疾病或是突发意外,我的房产该怎样分配?如果我出现以上两种情况,我想把我的房产委托我父母代为管理和居住,以后我的房产由我的父母和我的女儿继承,我需要立遗嘱吗?怎样立?
律师解答共 1 条
刘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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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按照法定继承的来处理你的遗产的话,你的配偶、父母、子女作为你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相同的继承份额。如果你不想按法定继承来分割自己的遗产的话,需要立遗嘱,遗嘱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要件的要求。 根据《[law@1166677]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law]》第[art@1166677#17,5399482]17[/art]条、第[art@1166677#18,5399483]18[/art]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0 有用 2016-07-26 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