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立下遗嘱,房产给其中一名子女,其他子女不知情,遗嘱生效吗
房子名写的是老头的名,老头已经去世,现在老太太身体不好已经写遗嘱要给小儿子,但是一个哥,一个姐,都不知道,也没同意,请问这份遗嘱生效吗?
律师解答
您好,遗嘱若是自愿所立,该遗嘱生效。
根据《[law@1166677]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law]》第[art@1166677#16,5399481]16[/art]条、第[art@1166677#22,5399487]22[/art]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0 有用
2016-07-28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