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为子女保管工资,婚后子女向父母索要的属于婚前财产吗?
我是一位七旬老人,老伴今年年初去世,其中一位女儿不仅不安慰我这个做母亲的,而且还采取一些极端手段对我进行精神虐待。
1、在我老伴去世前,她就向父母多次索要自己所谓的婚前财产,自称十几年前自己参加工作至结婚给了我们工资奖金收入累加6万元,说父母承诺结婚会给会自己,现在,在我老伴去世不到半年的时间里,还变本加厉,说什么要加上物价上涨、通货膨胀、投资收益必须给回40万才算拿回自己的钱,并对我采取了侮辱、谩骂、威胁等手段,声称不马上给以后还要还更多。
2、趁我不在家之际,把我老伴名下单位的集资房的两期发票据为己有,到老伴单位吵闹,厚颜无耻谎称是她交的钱,却拿不出任何的证据,而我有确凿的交款证据单位却不敢把产权判给我,房子迟迟不能拿到钥匙和办房产证,单位还要我们走法律途径证明我的钱是我的。悲哀啊!
3、在我老伴去世不到一周的情况下,就提出要分家庭的祖产,连同其丈夫也向我发难并对我辱骂。他们多次算计我和老伴的房产和存款,该极品女儿还利用自己在银行工作父母为帮助自己揽储把存款存入其工作银行之便,明知我没有40万强行进行索要,甚至要兄妹垫支出来还给自己,搞得众叛亲离。
4、我们老两口帮她带大了孩子,而且他们婚后多年在娘家搭伙或居住,却不念一点恩情,反而否定亲人对他们的任何帮助,没有了人情,泯灭了良知。
对于这样的极品,我该如何处置?
1、其是否犯了虐待罪?
2、虽然是亲属之间行为,她这样长期对我进行财物索要,是否有敲诈勒索的嫌疑?
3、将不属于自己的收据谎称是自己的缴款,还敢吵闹,搞得房产的物权确认单位推给我们走法律途径,对于单位的不作为,我该如何寻求法律保护?
4、她严重违反了银行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该如何治她?
5、像她这样所作所为,我老伴生前气得悄悄流泪,就曾经说过就当没有这个女儿了,我老伴的遗产可以少给或者不给她吗?
律师解答
您好,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若其经常侮辱、谩骂、猥亵您,情节恶劣的,建议报警处理。
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260,6265127]260[/art]条,【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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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8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