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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母亲偏袒弟弟私下写遗嘱给他,如何才能推翻该遗嘱?

1 解答 0 浏览 2016-07-19 08:14
我们家有6兄弟加一个妹妹, 我妈有两套房产,我妈70多了,我妈偏向我弟弟,她们悄悄的写过遗嘱给我弟弟,我们其余兄弟每年都按时交纳母亲的养老费2000元,父亲过世较早,而且母亲去年动手术花了12万我们都是兄弟平均分摊了的, 而且都有票据证明,请问怎样才能推翻他们,未经过公证处,是他们私自找亲戚公证的遗嘱,谢谢!或者是怎样才能使他们原来的遗嘱引起可争议性。
律师解答共 1 条
刘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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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遗嘱符合继承法规定的书面的形式要件的则有效。继承人不能推翻。 根据《[law@1166677]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law]》第[art@1166677#17,5399482]17[/art]条、第[art@1166677#18,5399483]18[/art]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0 有用 2016-07-19 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