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准备把共同房产过户给孩子,是否公证后才有法律效力.
夫妻共有产权经济适用房一套。准备离婚,却无法将房产产权移名给一方。为了防止以后各自再婚引起的的房产产权纠纷。是不是可以夫妻共立遗嘱,将房子归属他们共同的孩子。孩子13岁还没到法定年龄。如果可以是不是公证就具备法律效应。或者您可以帮我想到更有效的方法。最终的目的就是怎么才能把这房子合法留给孩子。而不受大人离婚的影响。
律师解答
您好,根据《[law@175219]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law]》第[art@175219#6,6189239]6[/art]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因此,房屋所有权的转移需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您夫妻将遗嘱进行公证是有法律效力的,您的孩子长大后可以根据遗嘱要求对房屋进行过户,但需要等到你们夫妻过世之后,因此,如果你们想把房子留给儿子,可以共同签订一份赠与合同,将房子赠与给您的孩子并进行公证,这样等您的儿子符合过户条件后,就可以根据赠与合同要求过户。
2016-07-22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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