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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驾车造成公共财产损毁该如何处理?

1 解答 0 浏览 2016-07-11 17:51
我岳父跑货运的,他在卸货的地方不小心把一个路灯蹭到导致损坏,当时保安与我岳父协商解决了,但时候派出所打电话说我岳父要去派出所赔偿,否则就算肇事逃逸。我想问一下这个到底是怎么算的,已经协商的事件为什么还算逃逸?
律师解答共 1 条
宋律师
宋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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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law@14286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law]》第[art@142862#2,2142525]2[/art]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因此,您岳父将别人的财物损害属于侵权行为,应予以赔偿,既然双方已经协商清楚,应该不属于肇事逃逸,可以到派出所解释清楚。
2016-07-21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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