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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女方能起诉离婚吗?对家庭付出比较多的能够争取经济补偿吗?

1 解答 0 浏览 2016-07-10 20:39
你好。我们结婚两年了,有生一个女儿,现有1岁半,肚子里怀有三个月的身孕。男方有车有房开公司.但都是婚前财产.我自从生了孩子就没有工作。现在因为感情破裂,我要离婚,请问能要多少赔偿费?
律师解答共 1 条
刘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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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虽然公司是对方的,但是婚内获得的财产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女方有权要求分割,怀孕期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婚后没有工作对家庭付出比较多的,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 根据《[law@1117785]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law]》第[art@1117785#17,6261986]17[/art]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law@1117785]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law]》第[art@1117785#40,6262009]40[/art]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0 有用 2016-07-13 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