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超过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吗?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超过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吗?
律师解答
你好,根据以下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超过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根据《[law@189698]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修订)[/law]》第[art@189698#32,5978512]32[/art]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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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8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