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将父母共同房产过户给三儿子,其他儿子有继承母亲遗产权利吗
律师您好:我家兄妹四人,父母在郊区有一套房产,母亲2006年去世,没有留下遗嘱,父亲2012年去世后,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将所有房产以遗书的形式交待全部老三一个人继承,现在老三已经将房产过户到他的名下。请问:我们其他三人有继承母亲那份遗产的权利吗?怎样才能追回我们应得的那部分财产?谢谢!
律师解答
你好,你们母亲并没有立遗嘱,你们兄弟姐妹四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但是你们的继承权纠纷到目前为止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丧失了胜诉权。
根据《[law@1166677]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law]》第[art@1166677#8,5399473]8[/art]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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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6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