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借给其他单位使用,构成挪用公款罪吗?
我朋友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借给其他单位使用,构成挪用公款罪吗?会被判刑吗?
律师解答
你好,你的朋友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借贷给其他单位使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272,6265139]272[/art]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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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6 0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