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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权通过遗嘱将财产给部分子女,而不给其中一子女吗?

1 解答 0 浏览 2016-07-03 21:35
父母有权将财产给部分子女,而不给其中一子女吗?具体情况是:母亲与前夫生有三子一女,并建有房屋,前夫去逝,后母亲又与现在父亲结婚并生下我和妹,我现已35岁,母亲80岁了。现我在广州打工,三位兄长趁我在外的工时,软硬兼施,要父母写了遗嘱并签字按指印,将老屋财产给三个兄长继承,把我排除在外。请问我享有继承权吗?父母写了遗嘱只给三个兄长,这遗嘱有效吗?我该怎么办?跪求律师给予帮助!万分感谢!
律师解答共 1 条
刘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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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遗嘱是你父母的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则遗嘱有效,你无继承权,但是如果遗嘱无效的话,你就享有法定继承权。 根据《[law@1166677]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law]》第[art@1166677#22,5399487]22[/art]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0 有用 2016-07-04 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