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人失去自主意思,怎么办理遗嘱公证?
有朋友老公身患癌症,还来不及立遗嘱就转入重症病房,失去自主意识,请问现在家人应该怎样来办理该病人的遗嘱公证?
律师解答
你好,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对于遗产,你们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根据《[law@1166677]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law]》第[art@1166677#10,5399475]10[/art]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根据《[law@1166677]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law]》第[art@1166677#5,5399470]5[/art]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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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5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