祠堂拆迁,出嫁多年的女儿有继承权吗?
旧村改造,我们的傅氏祖堂要拆了,目前我们按上辈(都是父亲的一辈都早已去世了)的长字辈份的子女来继承(历史资料上查的是长字辈代表签的名)共有十二户权属人(被继承人)都是男性。(过去的祠堂权属人应该都是男性的吧),现在一位老太太97岁(与去世的父亲是同辈的),没有兄弟,说祠堂她也有一份的,我们认为,当时(51年土改登记时,她已出嫁十多年了)共有的祠堂不会让出嫁多年的女的继承的,她不应该有继承权。请问,祠堂拆迁,她有因得的份额吗?
律师解答
你好,按照继承法来说,女孩的继承权不会因为出嫁而消失。
根据《[law@1166677]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law]》第[art@1166677#10,5399475]10[/art]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16-06-20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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