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的婚前房产婚后拆迁分得的房屋另一方离婚时有权分割吗?
有一事请教婚姻法律师。
本人苏州人,男,37岁,15年前入赘结婚,与女方生一子。而今女方与他人非法同居淫乱,常年不归,每次见面都争吵。如今觉得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想要离婚。财产方面,由于本人入赘女方家,没有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女方家原有一套楼房,数年后,拆迁分得房产两套,都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想请教律师,我若主动提出离婚,是否可以分得其中一套房产?如不能,是否可以分得其他财产收入?
律师解答
你好,对于对方的婚前财产你无权要求分割,但是对于婚后的共同财产你有权要求分割,并且如果你有对方的出轨的证据,你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law@1117785]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law]》第[art@1117785#17,6261986]17[/art]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16-06-18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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