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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黑龙江 宁河区

打印的遗嘱,由遗嘱本人的签字,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 解答 0 浏览 2016-06-16 19:46
律师你好;请问打印的遗嘱由遗嘱本人签字,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谢谢;
律师解答共 1 条
刘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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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法律规定无效。遗嘱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五种形式之一。 根据《[law@1166677]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law]》第[art@1166677#17,5399482]17[/art]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0 有用 2016-06-20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