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签试用合同,也不发工资,我能向劳动局投诉吗?
您好,我们单位试用期不签试用合同,而且我的试用期已经快满3个月了之前2个月的工资一直都没有发而且找老板要老板总是闪烁其词。我能向劳动局投诉吗?
律师解答
你好,你们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可以向劳动局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law@17177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law]》第[art@171772#10,6222888]10[/art]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law@124843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law]》第[art@1248431#85,6635465]85[/art]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016-06-22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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