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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拆迁房屋有两外孙份额,现祖父要把房屋公证给三子女,公证有效吗

1 解答 0 浏览 2016-06-16 09:46
你好,1989年时两外孙属回沪知青子女入户到祖父家,1992-1993年时该老房拆迁,当时分房面积时有这两外甥的份额。后成家两外甥都把户口迁走。现该房老人过世,立下遗嘱名下房产归三子女所有。2013年目前该房子要把遗嘱公证到三子女名下。请问两外孙有权要回当初分的份额吗?是否公证时会有这方面的调查。现该房产证和户口上都没有两外孙的名字。谢谢你的回复
律师解答共 1 条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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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外祖父仅有权利处分期名下所有分额,其三子女办理遗嘱继承也只能继承这部分。两外孙对此发生继承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law@1166677]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law]》第[art@1166677#8,5399473]8[/art]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0 有用 2016-06-24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