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内容有限制吗?立遗嘱保障后老伴的居住权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你好。我今年73岁,前年找了一个后老伴同居,相处的很好。我有两处房子,我们住大一点的房子,一个儿子住小点的房子。老伴有一个房子给她儿子家住了。考虑我去世后她有住房困难,我想写个遗嘱:待我去世后,儿子家可以搬到大房住,小房让给我老伴住,以后不需用时,再交给我儿子。儿子同意我的安排。请问这样写的遗嘱起作用吗?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解答
你好,遗嘱只要你的真实意思表示,是你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law@1166677]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law]》第[art@1166677#17,5399482]17[/art]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0 有用
2016-06-23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