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写的遗嘱,没有见证人有我们双方签字是否有效?
我2001年带一个8岁女儿再婚,2012年老公去世,现在老公的儿子要把房产证过户在他自己名下,房产证上名字是老公一个人,现在我怎么办?我在结婚时老公写的有遗嘱,上面写明他去世后房产为我与儿子各占一半,但没有经过公证处,只是有见证人和我们双方签字,这是否有效?儿子要过户房产我怎么办?遗产怎么分割?(老公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我自己有一个女儿。
律师解答
您好。见证人若与您老公无利害关系,遗嘱内容不违法,则遗嘱有效。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您有权主张遗嘱继承,您可以分得您老公对该房子享有份额的一半份额。
根据《[law@1166677]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law]》第[art@1166677#5,5399470]5[/art]条、第[art@1166677#18,5399483]18[/art]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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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1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