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不服老公把房子给女儿提起行政诉讼,女儿作为第三人该怎么做
老公去世后留有遗嘱“所有资产都留给我的女儿”,并由中院终审判决有效,依据遗嘱和老公名字的合同发票房(未办理房产证),我到房产局办理了继承,并办理了房产证到女儿名下。现在公婆不服,起诉房产局,行政诉讼,认为房屋的产权不清,是他们出资购买的,不属于老公的!女儿作为第三人,该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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