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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安徽 亳州市

婚后借父母的钱属于借款吗?没有欠条。孩子处于哺乳期抚养权归谁?

1 解答 0 浏览 2016-06-10 06:05
我是男方,现在状况,因性格不和需要离婚,生了一个女儿三个多月了。我领结婚证前给了女方3万彩礼,给她买了2万元的首饰,婚后我父母借给我们10万元(有汇款证明,没写借条)加上我婚前3万和婚后我挣的2万元,加上我们各和朋友借了1万元(现在没还)一共20万买了套房子。现在我们主要的财产就是房子和首饰,其他电视洗衣机冰箱等家用电器没统计。 我想咨询 1、我父母婚后借给我们的钱,是不是我们的共同债务,还是算赠与?我现在补欠条(没有妻子签字)算不算数?我们现在卖了房子是不是应该还我父母那10万? 2、我婚前的钱怎么证明,是不是打银行账单,领结婚证前我的钱都算婚前财产? 3、我现在提出离婚,如果女方同意的话我们能离婚吗?现在是哺乳期,我是不是没有机会要孩子啊?(我们双方都没有工作) 4、如果房子卖了还完12万债务,剩下的8万加2万元首饰作为共同财产都给女方作为孩子的一次性抚养费(以后我不用再出抚养费了)行不行,抚养费最低标准是不是就是城市的发 放低保户的标准呢?
律师解答共 1 条
刘律师
刘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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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针对你提出的问题,逐一做出如下回答。婚后借给你们的钱属于共同债务,但是后来补欠条又没有妻子签字的证据可能不会被法院采纳。你的婚前存款属于你的婚前财产,可以用银行账单等做证明。哺乳期的孩子离婚时以跟随母亲为原则。你好,孩子向父母要抚养费是父母应尽的义务,即使一次性给付清,在特殊情况下还是要给予的, 根据《[law@1117785]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law]》第[art@1117785#18,6261987]18[/art]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16-06-12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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