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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犯罪 陕西 松原市

被非法拘禁,公安在调查,受害人用写起诉书吗?可提民事赔偿吗?

1 解答 0 浏览 2016-06-09 18:38
我的外甥被人非法拘禁并被打成重伤,我们报警后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中,请问我们还用写起诉书吗?可以同时提出民事赔偿吗?
律师解答共 1 条
陈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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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受害人不用写起诉书,由检察院起诉。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根据《[law@11958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law]》第[art@1195857#238,6265105]238[/art]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0 有用 2016-06-09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