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非法拘禁被关押,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侦,案子要多久到法院?
你好,我朋友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关押37天了,没有被放出来,检察院也没有批捕,据说是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了,还要多久案子才能到法院?
律师解答
你好,如果不再次补充侦查的话,最长需要37天才能到法院。
根据《[law@117476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law]》第[art@1174764#171,553666]171[/art]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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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6 0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