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法颁布前小区没有物业管理用房的怎么处理?
本小区由4栋楼组成,2000年入住,总住户127户,四合院型。原物业管理用房已由开发商拆并成商铺租赁,现原开发商物管公司已经私自撤离,小区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现没有物业管理用房使用。问都匀市住建局,相关官员说,这是物业管理法实施前已经产生的问题,现在没有办法处理,已经过时效。请问律师,我们小区业主真的就没有办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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