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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女方没有经济来源能够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1 解答 0 浏览 2016-06-01 10:20
你好,我们结婚5年,他的工作性质一个月有二十多天都不在家,长年都是我一个人在家里,两年前他和我提出了离婚,理由是性格不合,后来得知我怀孕了我们又和好了,现在孩子两岁多了,我们过不下去了,我们家条件不好,现在连住房都没有,而且我因为带小孩连工作也没有,所有的东西都是婚前财产,请帮帮我,请问离婚了孩子能判给我吗?孩子几乎是我一个人带的。
律师解答共 1 条
刘律师
{:($ans['nickname'] ?: ($ans['username'] ?: '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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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判给你的几率可能比较小。 根据《[law@1117785]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law]》第[art@1117785#36,6262005]36[/art]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0 有用 2016-06-03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