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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这样能离婚吗 女方患有精神分裂症,协议离婚是否合法

3 解答 0 浏览 2015-10-19 12:48
您好,我想问下,我结婚5年了,女方在结婚第二年生娃后发现精神不正常,经医院确诊为偏执型精神分裂症,5年间治疗三次了,最近一次在2015年10月12号出院,我现在想和女方离婚,如果协议的话,是否要通知女方家长?我和女方两人协议的结果是否合法? 受不受法律保护? 有一个孩子,法院会判给我吗?
律师解答共 3 条
易律师
易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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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精神病患者不能协议离婚。 精神病患者在法律上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没有控制能力和辨认能力,自己不能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也就是说,某精神病患者虽 “答应”离婚了,实际上她却可能连“离婚”是怎么回事都不知道。正因为如此,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其离婚登记申请。这样的人离婚不能用“协议”方式,而必须通过诉讼,让法院来判决。 至于会不会判给您,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判决。
2015-10-20 10:04
赵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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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law@1104155]婚姻登记条例[/law]》第[art@1104155#12,5832181]12[/art]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因此,您和妻子是不能协议离婚的,达成的协议不会受法律保护。如果想离婚,您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离婚。同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律采取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决,不一定会判给您。
2015-10-20 11:26
米律师
米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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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此法条是关于法定离婚的条件的规定。您的情况不符合法定离婚的条件。 若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2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因此,您和妻子是不能协议离婚的,达成的协议不会受法律保护。
2015-10-27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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