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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被发现该怎么办

5 解答 0 浏览 2014-11-21 18:51
我是一个女人,和我现在的老公生活一年多,但是没有登记,他给我买车买房,都是我的名字,在这一年里我又和别的男人好上了,我们一直在一起 我老公不知道,他最近给我当司机,前不久我老公在我手机里看到了我和她的照片,事情败露了,麻烦律师帮我分析一下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共 5 条
张仁东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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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建议协商解决较好。
2014-11-23 06:02
删除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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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94年之前事实婚姻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如果是94年之后结的婚没有登记就不存在婚姻关系,分手也是比较自由的。
2014-11-24 15:35
杨律师
杨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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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law@1117785]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law]》第[art@1117785#8,6261977]8[/art]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根据《[law@111393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law]》第[art@1113939#5,5709157]5[/art]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综上所述,您和您的“老公”是近几年才在一起生活的,属于94年2月1日以后,所以在法律意义上不属于事实婚姻还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应属同居关系。所以法律不调整您现在所遇到的情况,建议您几位协商处理此事为妥。 希望我的回答让您满意。
2014-11-24 17:43
蔡律师
蔡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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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表述,您和所谓的“老公”属于同居关系,不犯罪的。您与所谓的“别的男人”好上了,也不构成犯罪。但是您的“老公”舍得为您买车买房而且还都是您的名字,您却节外生枝,从某种意义上讲,不够意思了吧。且行且珍惜吧!建议协商解决
2015-01-05 14:10
李律师
李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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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可知,您和“老公”是同居关系,并未有忠诚义务,他赠与你的车房均属自愿,交付及已成立。您与其他男子有交往属于个人自由,均不构成犯罪。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问题欢迎来电来所咨询,谢谢。
2015-01-09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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