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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劳务 新疆 海南藏族自治州

工地上心脏病死亡,十年前做过搭桥手术,该怎样赔偿,由谁赔偿

5 解答 0 浏览 2014-10-01 13:29
早上上班不久,突然倒在地上,不到几分钟,就发青,停止心跳
律师解答共 5 条
邓美娜
邓美娜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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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这样的情形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15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员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全部工伤待遇由单位支付。
2014-10-06 22:10
盛律师
盛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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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由工伤保险进行赔偿,如果未缴纳,则由单位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15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工伤认定办法(2010修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2014-10-16 13:22
张律师
张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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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赔偿
2014-10-17 10:54
杜宁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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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时,突发疾病死亡的,仍属于工伤,若已购买五险一金,则有社保支付;否则,全部由单位支付
2014-10-20 17:30
张律师
张律师 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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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law@129083]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law]》第[art@129083#15,3286045]15[/art]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单位已经给他上了社保,那么,向单位报工伤,让单位向劳动局申请工伤,提交材料。 如果单位没有给他交社保,那么,这部分就需要单位全部支付;单位如果拒绝支付这部分,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工伤认定。
2014-11-24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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